【相关文件】 关于清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开考专业的通知

发生时间:2015-06-02
考委办函[2015]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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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:

 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,优化自学考试专业结构,推进自学考试健康、可持续发展,决定对自学考试现行开考专业进行清理,对于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、不符合自学考试特点、报考规模过小或持续萎缩的专业,及时进行清理、停考。

  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自考办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,按照上述基本原则对本地区现行开考专业进行梳理,提出拟停考的专业、建议停考的专业等意见,并填写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开考专业清理意见表》(见附件),于2015年5月31日前报全国考办。

  请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自考办按照要求,抓紧做好本地区专业清理工作。

  附件: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开考专业清理意见表

 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
  2015年4月9日

  附件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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